近期,我局组织元旦春节专项抽检,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10类食品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3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2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镇巴县灵琼商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镇巴县林记西域椒麻鸡店加工自制的椒麻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10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