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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481918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6件,现将第十九批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09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汉台区北关办事处王观营村3组后面金豪游泳馆旁边有个大的排洪沟,上面没有加盖板,沟里气味太臭,影响周边居民。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

群众反映位置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北关办事处王观营社区2组,该处为东排洪渠(燕子河)渠首段。

经查,东排洪渠(燕子河)首段未加盖板。按照《关于汉中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东西排洪渠改造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通知》(汉市自然资规函﹝201935号)以及《汉中市绿地水系规划》,现状明渠只需进行绿化提升改造,无需加盖板。该段排洪渠未见污水直排和倾倒垃圾等现象,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816日,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处渠首下风向空气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所测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1)的二级标准。查看2024815日东排洪渠水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限值之规定。

一是要求北关办事处加强监管、定期清淤,王观营社区维护好渠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确保渠道干净畅通。二是定期监测东排洪渠水质,确保水质达标。

2

受理编号09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汉台区竹园华府二期旁云雀KTV,经常用喇叭在路口上喊不让停车,喇叭喊叫声、酒客的喧哗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给12345也打了投诉,至今没有解决。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反映的汉台区云阙KTV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天玺中心东侧商铺,该KTV以北为竹园华府二期小区,以南为桥北广场,以东为新南大街,以西为天玺中心写字楼。群众反映的喇叭为陕西裕田物业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所有,该公司以北为竹园华府二期小区,以南为桥北广场、以东为新南大街,以西为天汉大道。

1.关于“汉台区竹园华府二期旁云阙KTV,经常用喇叭在路口上喊不让停车,喇叭喊叫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喇叭喊叫声来自于陕西裕田物业有限公司所安装的音响,该音响安装在天玺中心新南大街地下车库出入口处,楼上是住宅楼,安装用途为裕田物业公司保安通过播放语音以提醒地下车库出入口乱停乱放的车辆及时开走。

2.关于“云阙KTV酒客喧哗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查,云阙KTV在室内经营,安装有消音隔音降噪设施,对周边群众无影响,但存在部分顾客因酒后在门口大声喧哗的现象。

3.关于“给12345也打了投诉,至今没有解决”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查询近三个月的110警单及12345投诉热线工单,未发现与上诉问题有关的报警记录或投诉工单。

一是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汉中路派出所813日向陕西裕田物业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天玺中心地下车库新南大街出入口处的音响,现已整改完毕,音响已拆除。二是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汉中路派出所813日向汉台区云阙KTV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员工培训,及时劝阻并疏散在店门口聚集或大声喧哗的人员。同时由汉中路派出所加强巡逻防控力度,确保治安稳定有序。

3

受理编号09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郑区大河坎镇三号桥头旁边尚水餐饮店在汉江湿地公园景区的水面上经营,生活污水直排汉江,污染水质。

南郑区、市水利局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尚水餐饮店实为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尚水餐饮店利用汉中市一江两岸船坞管理房建设的餐饮店,该餐饮店位于天汉大桥以东,汉江中心城区段南岸,汉江桥闸上游。

经查,该餐饮店建设了污水收集系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泵抽排至堤岸背坡南郑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现场查看,该船坞未设置污水排放口,日常巡检也未发现污水直排汉江现象。

一是要求汉中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一江两岸资产营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尚水餐饮店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污水不外排。二是要求尚水餐饮店加强污水抽排设备的定期检修,建立抽排台帐,确保抽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4

受理编号10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郑区梁山镇梁山社区和桃李春风小区中间有一个大围挡,里面堆了大量建筑垃圾,无人管。

南郑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反映的围挡区域属汉中市城投公司已征用的规划绿化用地,监管单位为梁山镇政府,目前该处四面用蓝色铁皮进行了围挡,待建设。该地块南侧为梁山镇梁山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及“龙岗家园”小区;北侧临近汉中市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桃李春风”小区一期、二期住宅楼,已交付使用,三期正在建设。

经查,该区域共堆放有6处垃圾,共约50余方。该区域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汉中市城投公司在对该区域拆迁征用过程中遗留的建筑垃圾,“桃李春风”一期、二期小区开发建设时未及时清运的部分建筑垃圾和“桃李春风”个别业主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

一是813日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运送至汉台区铺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对裸露区域用密目防尘网全部进行了覆盖;对该区域围挡破损处进行了严密封堵,并在围挡多处张贴“禁止倾倒垃圾告知书”,杜绝私自倾倒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同时向汉中市城投公司发出“加强管理提示函”,提醒其加强对已征用地块的巡查管理,保持围挡的完整性,确保围挡区域内不再出现垃圾堆放问题。二是对汉中市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批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乱堆乱放建筑垃圾问题。同时对“桃李春风”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夯实管理责任,提升服务意识,加强巡逻检查,教育引导小区业主将装修垃圾规范清运处理,杜绝乱堆乱倒。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4722日-820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3925,邮政信箱:汉中市A219号专用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