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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2482118时,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4件,现将第十九批1件、第二十批7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1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乡县城南街道办和平社区4组村民反映,自家前面有两户养殖鸡仔的,冲洗鸡屎的污水流到路上,夏天恶臭、蚊蝇影响人身体健康!打12345未解决。

西乡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反映的两户养殖户分别为城南街道和平社区4组徐某洋、徐某,两户均在自建房内从事小鸡育雏及销售鸡苗。

1.关于“养殖户冲洗鸡屎的污水流到路上”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徐某洋雏鸡养殖户配套建设有化粪池、沉淀池3个(约15立方米);徐某雏鸡养殖户配套建设有化粪池、沉淀池3个(约25立方米)。两户养殖户每隔5天对圈舍进行清理,清理的粪污由本村农户进行清运,用于发酵还田利用;每月对圈舍进行冲洗,冲洗圈舍污水进入自家化粪池。现场检查时,现场未堆存鸡粪,两户养殖户化粪池均加有盖板,未发现污水外排路面迹象。

2.关于“夏天恶臭、蚊蝇影响人身体健康”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两户养殖户周边有10余户住户,最近的住户距养殖户直线距离约5米。现场核查,未发现大量蚊蝇滋生现象。由于夏季高温,畜禽养殖产生臭味影响周边群众。

3.关于“打12345未解决”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投诉人于2024年4月19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问题为“和平社区四组居民徐某洋在自建房范围内养鸡,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接到投诉后,城南街道立即组织和平社区干部到现场核实,要求徐某洋在养殖过程中及时处理畜禽粪便,并在周围喷洒除臭剂,该养殖户随即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在后期养殖过程中常态化保持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

一是要求两户养殖户及时清理鸡粪,在夏季要加密鸡粪清扫频次,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定期清理沉淀池,沼渣、沼液及时还田,防止外溢;定期对房屋及其周边除臭消杀,减少养殖异味散发及蚊蝇滋生。二是加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2

受理编号1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东方学校对面有几家企业,一家胶合板、一家涂料厂、一家门窗厂没有任何手续,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扬尘、露天喷漆,气味刺鼻,周边的老百姓深受其害,多次投诉到环保局一直没有解决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反映胶合板厂为汉台区唯美宜家定制家具厂,涂料厂为黄生贤腻子粉加工点,门窗厂为汉台区铺镇欣鹏程门窗厂。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上3家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019年6月14日,汉台区唯美宜家定制家具厂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厂不涉及喷漆工艺,厂区内无油漆类材料堆存,封边使用聚氨酯桶装成品胶。调阅成品胶检测报告显示,该厂使用成品胶属于含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使用后的成品胶桶由废品回收车辆进行清理。下料机配套有吸尘器一套,切割板材产生的粉尘(锯末)由吸尘器吸收后装袋进行销售,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及时对收集的锯末进行清理,厂区地面及设备积尘较厚。

2020年7月20日,汉台区铺镇欣鹏程门窗厂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厂现场堆放铝材原料约10吨,成品窗户约100平方米。切割、打孔产生的废料经收集后暂存,不定期由废品收购商进行清理回收。加工过程无喷漆工艺,未发现有外购油漆储存使用,现场无露天喷漆痕迹。

黄生贤腻子粉加工点未办理营业执照。该加工点现场堆放腻子粉原料约4吨、沙子6吨,成品腻子粉13吨,为间歇性生产加工,每月生产5-7天,产量约15吨。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对成品进行分装作业,成品出料口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产生的粉尘直排外环境。

经核查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2023年至今受理的12345平台交办工单和信访登记台账,均未接到过涉及上述3家加工厂的信访投诉问题。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依法对黄生贤腻子粉加工点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同时对该加工点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二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黄生贤腻子粉加工点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三是要求汉台区唯美宜家定制家具厂对加工区域和设备积尘进行清理,及时对吸尘器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吸尘设施有效使用。

3

受理编号1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晨博二手电动车拆解公司,在民房院内拆解电动车,露天生产,拆解的电池电解液乱排放,电动车车体乱堆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汉台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反映的晨博二手电动车拆解公司实为汉中市汉台区七里晨博电动车回收交易站,租赁七里办事处留马山村一组村民自建房及院子从事废旧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回收及拆解。日常拆解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汉中海韵恒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该站未取得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不符合汉中市再生资源站点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

经查,该站堆放区未搭建厂棚,地面未硬化。现场检查时,约100辆未拆解废旧电动车、2辆未拆解摩托车和已经拆解的废旧电动车零部件露天堆放在未硬化的地面上。拆解下来的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拆解区彩钢棚下,现场堆放废铅酸蓄电池92块,共452公斤。现场检查未发现废铅酸蓄电池存在破损现象,未发现电解液和机油乱排现象。对该站四周进行巡查,也未发现周边有电解液、机油排放现象。

一是责令该站立即将现存的废铅酸蓄电池全部转运至汉中海韵恒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依法对该站贮存的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查封,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二是要求七里办事处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排查整治。三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站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从事机动车拆解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受理编号10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汉台区铺镇狮子营村村民投诉,近几天每天晚上9点20分左右到10点20分在家里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令人头疼。怀疑是汉江制药厂放出来的,前一阵环保局来查了后好了点,这几天又有刺鼻的味道,希望能彻查一下,从根本上解决

汉台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投诉反映的企业实为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新区),该公司位于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部医药板块规划区,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生产。

经查,汉台区铺镇狮子营村位于该公司厂区西北侧,直线距离为0.52千米。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原料储存库均进行了封闭,因高温检修,该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已全面停产。现场检查时,生产区域无异味,污水处理站高浓污水调节池附近有轻微异味。经排查,该调节池对所有管道盖板处的观察孔和设备口采用发泡胶进行了密封处理,但依然存在少量异味逸散现象。

8月3日凌晨2时,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委托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开展厂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上下风向4个监测点位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8月14日22时及15日上午10时,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委托汉环集团陕西名鸿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再次开展厂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上下风向4个监测点位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一是要求该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继续加大对蓄热式焚烧炉、污水处理站的检查、维护,对厂区废气收集法兰、污水池设备口及检修观察口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二是结合企业绩效升级提标改造工作,从硬件设施及软件管理上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治污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周边环境质量。三是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该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环境权益。四是汉台区铺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加强与周边镇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的沟通联络,及时向群众反馈企业整改情况,提升群众知晓率,进一步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

受理编号1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郑区胡家营镇胡家营村7组、13组有几个晚上杀牛的,屠宰牛的血水、污水直排向冷水河,牛内脏里的污物扔到垃圾堆,环境卫生差,影响主干道卫生

南郑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群众反映的杀牛户为南郑区胡家营镇胡家营村7组、13组三户群众,主要从事肉牛屠宰。

1.关于“南郑区胡家营镇胡家营村7组、13组有几个晚上杀牛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三户肉牛屠宰户平均每2到3天屠宰肉牛一头,冬季有时为两头。8月14日,调查组对三户屠宰场所进行了夜间检查,未发现有肉牛屠宰行为。

2.关于“屠宰牛的血水、污水直排向冷水河”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三户肉牛屠宰户门前有一条长约1.2公里的农田灌溉沟和退水沟,南起冷惠渠北至冷水河。三家肉牛屠宰经营户均建有化粪池,经调查了解,在前期屠宰过程中,冲洗内脏和清洗场地用水量大,化粪池承载容量有限,导致一些冲洗血水、清洗污水外排到门前农灌沟和退水沟里。8月14日现场检查时,农灌沟和退水沟未发现有屠宰废水。

3.关于“牛内脏里的污物扔到垃圾堆,环境卫生差,影响主干道卫生”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南郑区胡家营镇人民政府、区农业、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周边垃圾堆有牛内脏等污物。

一是2024年7月26日,胡家营镇人民政府对三户经营户就完善废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问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因扩大、改建废污水、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用地等原因与房主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两户已于8月8日自行拆除屠宰设备并搬离,另一户已拆除了屠宰设备,拟于月底前搬离。二是由胡家营镇人民政府向周边群众做好宣传引导,消除影响。同时,加强属地监管,规范屠宰经营行为,防止问题反弹。

6

受理编号10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固县原公镇北边青龙寺方向骆驼坡上面有个建筑群,规模挺大的,对生态有没有破坏?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城固县原公镇北边青龙寺方向骆驼坡上面有个建筑群”实为青龙寺,是佛教活动固定场所。

经查,2020年秦岭保护区区划界定时,该寺划入一般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寺作为宗教场所特殊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该寺不涉及水源地保护、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寺内宗教活动产生的垃圾收集在垃圾桶中,后转运至青龙寺村垃圾箱,再由城固清扫夫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到原公镇垃圾压缩站,统一压缩后运往洋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后还田利用;寺内正常开展佛教活动时无“烧大香”等行为,不存在大气污染。该寺日常产生的垃圾、污水等均按要求规范处置,宗教活动开展符合宗教管理相关规定。

督促青龙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活动时不得影响周围群众,保护好生态环境。

7

受理编号10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乡县城北街道办和白龙镇城沟村、何家山村、上安村和正平村四个村的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山上植被、水土破坏严重;华林公司(白龙镇丰宁村、龙王村)提炼铁及贵金属,提炼过程中污染水直接排入土壤;石材工业园区(白龙镇上安村)的废水废渣直排,对牧马河的水体污染严重

西乡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

1.关于“西乡县城北街道办和白龙镇城沟村、何家山村、上安村和正平村四个村的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山上植被、水土破坏严重”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西乡县城北街道办和白龙镇城沟村、何家山村、上安村和正平村,实为城北街道办青龙村,白龙塘镇何家山村、上庵村和沈坪村。其中,城北街道办青龙村矿山为西乡县北部花岗岩矿整合Ⅱ区,白龙镇何家山村矿山为西乡县北部花岗岩矿整合Ш区,白龙塘镇上庵村矿山为陕西振楠矿产有限公司,白龙塘镇沈坪村矿山企业为西乡县北部花岗岩矿整合Ⅴ区。

(1)城北街道办青龙村花岗岩矿按照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基建》批复,实施基建。该矿山企业按照《水保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在林地审批范围内实施基建。

(2)白龙塘镇何家山村花岗岩矿按照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三区五区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延期》批复,实施隐患治理。该矿山企业按照《水保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隐患治理在林地审批范围内。

(3)白龙塘镇上庵村花岗岩矿矿山采矿许可证已于2023年11月4日到期,目前企业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矿山处于停产状态。

(4)白龙塘镇沈坪村花岗岩矿按照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三区五区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延期》批复,实施隐患治理。该矿山企业按照《水保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隐患治理在林地审批范围内。

5)陕西振楠石材有限公司,采矿证共分3个矿权,其中1采区塔尔坪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2021年4月12日。2采区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了县应急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予以批复为正常基建,因该矿区采矿证到期,目前处于停产状态。3采区寨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2021年4月12日。

2.关于“华林公司(白龙镇丰宁村、龙王村)提炼铁及贵金属,提炼过程中污染水直接排入土壤”问题。

经查,华林公司全名为陕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分别在白龙塘镇丰宁村、龙王沟村建设了范家沟选矿厂(含尾矿库)、凉水沟选矿厂(含尾矿库)。两处选矿厂选矿中间环节无废水排放,选矿废水随尾矿渣一起排入尾矿库中,废水经尾矿库砂层自然过滤进入尾矿坝下集水池,再通过提升泵抽至选矿厂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染水直接排入土壤问题。

3.关于“石材工业园区(白龙镇上安村)的废水废渣直排,对牧马河的水体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石材工业园区位于白龙塘镇上庵村、白家坝村,该园区共有21家石材加工企业,配套建设有生产废水沉淀池、导流渠、废渣收集箱和压滤(脱水)设备,场区只设雨水排放口。园区企业生产废水经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实现了雨污分流;板材加工形成的废弃边角料等废渣临时存放至各企业设置的固废收集箱,箱满后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2024年8月14日,西乡县环境监测站对牧马河白龙塘镇石材工业园区段、上游及下游500米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牧马河石材工业园区段上游及下游500米地表水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限值要求。

一是西乡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对矿山企业加大巡查力度,严防超层越界开采、破坏林地、损害生态环境及不安全生产等问题发生。二是密切协作联动执法,定期到矿山企业现场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处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触碰生态保护底线、安全生产红线,以及无证开采、违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8

受理编号11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宁强县苏家坝镇黄家梁村村民投诉宝珠冠村,非法盗取黄家梁饮用水源,黄家梁村委会不作为。黄家梁村在上游,宝珠冠村在下游,政府之前修了一条临时饮用水管道,供这两个村饮水,现在宝珠冠村无任何手续,私自拉管道,在上游取水,晚上偷偷的施工。在夏天干旱的时候水本来就不够用会断流,现在加两条管道取水,我们村饮水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已经停了4天水了,希望处理一下

宁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1.关于“宝珠冠村非法盗取黄家梁饮用水源,黄家梁村委会不作为。黄家梁村在上游,宝珠冠村在下游,政府之前修了一条临时饮用水管道,供这两个村饮水,现在宝珠冠村无任何手续,私自拉管道,在上游取水,晚上偷偷的施工”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宁强县苏家坝镇宝珠冠村”实际为宝珠观村,位于黄家梁村下游,目前与黄家梁村共用宁强县舒家坝镇黄家梁村彪水岩处的农村人饮集中供水水源,供水类型为地表水(板踏河上游)。该集中供水工程于2016年由汉中市水利局批复,为省级农村集中供水项目,设计日均供水63990升,铺设安装主管网和入户管网12068m,覆盖2个村9个村民小组591户1878人。因设计日供水量大、用水农户多,宝珠观村位于黄家梁村下游且周边无稳定水源地,该项目实施时经由宁强县水利局论证,由舒家坝镇党委、镇政府牵头,会同黄家梁村、宝珠观村协商,决定采取联村供水解决黄家梁村、宝珠观村集中供水。    

2.关于“现在宝珠冠村无任何手续,私自拉管道,在上游取水,晚上偷偷的施工”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联村供水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行近一年时间,因水源地在枯水季节水源水量不足,加之用户覆盖面大、供水管线长等原因,宝珠观村1组、3组出现供水不稳定问题。对此,宝珠观村启用了2007年兴建的村安置点机井作为补充水源,解决尾端用户供水不足问题。2024年7月29日,宝珠观村民反馈镇垃圾填埋场出现疑似渗滤液溢出进入板踏河支流堰潭沟,经有关部门和镇村现场查看后,决定停用机井补充水源,临时使用舒家坝农业园区灌溉机井解决宝珠观村应急供水问题,并着手勘察新水源地。经县镇村多次现场勘查,于2024年8月6日决定在黄泥梁村山金寺板踏河再增加一条供水管道,实现双路供水解决2个村用水。为完成既定供输水任务,县水利局和镇村要求施工方加班加点,夜间不停工,保证尽快完成建设。不存在“私自拉管道,晚上偷偷施工”情况。

3.关于“在夏天干旱的时候水本来就不够用会断流,现在加两条管道取水,我们村饮水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联村供水工程水源地近年水量变化较大,虽未出现断流现象,但水源地难以达到日均供水63990升设计标准,加之用水农户多、运行时间长,管网出现淤堵、破损等问题。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三批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对该供水部分管道进行了维修更换,但在枯水季下游用户(宝珠观村)会出现供水压力小、水量不足的情况,其上游用户(黄家梁村)未出现该现象。“两条管道取水”是为解决宝珠观村供水问题,从黄家梁村采取双路供水管道。对新增管线,舒家坝镇组织黄家梁村、宝珠观村召开了座谈会,在论证不会对上游用户造成影响后开始实施。

4.关于“饮水受到很大的影响,已经停了4天水了”问题。经查,该情况属实。

经走访群众和实地核查,8月10日至8月11日,黄家梁村6组村民出现一楼有水,二楼以上水压不足的情况。经查,8月7至9日,进行新管线中下段输水管网铺设,8月10日至11日,进行靠近黄家梁村6组蓄水池管道铺设、打孔和管道对接作业。在施工中,镇村为防止出现蓄水池水量不足问题,提前通知农户做好用水储备,宁强县住建局落实应急送水车1辆在舒家坝镇待命,随时做好突发临时停水应急准备。8月11日夜间至12日中午11时,疏通管道打开排污阀进行排水排气,期间因蓄水池排水后造成部分农户出现用水不足或停水,当日,接群众反馈后,镇、村入户了解情况并予以说明,随即于8月12日上午关阀蓄水,中午11时恢复供水。8月13日,宁强县政府领导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县水利局、镇村工作人员查看6、7、8组用水情况,供水恢复正常,通过8月13日、14日整日观察测试,供水水量水压稳定。

一是由宁强县舒家坝镇在新的供水工程未完工前,继续启用舒家坝农业园区机井,解决宝珠观村应急供水问题。二是由宁强县水利局、舒家坝镇尽快完成维修原蓄水池、更新配水管网和入户管道等,确保供水稳定。三是由宁强县水利局、舒家坝镇尽快论证宝珠观村新抽水工程,积极谋划申报舒家坝镇等村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四是由舒家坝镇组织镇村干部继续加强联村供水入户宣传,引导群众爱护供水管道,共同保护水源地。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4722日-820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3925,邮政信箱:汉中市A219号专用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