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巴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各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持续提升。
一、城镇居民收入特点
201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7396元,同比增长8.6%。其中,工资、经营、财产、转移性收入分别为16309元、5460元、802元和4825元,分别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3%、17%。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两项在城镇居民收入中,比重高达80%,占居绝对主导地位,而财产性收入、经营净收入两项仅占城镇居民收入比重的20%,增长潜力巨大。
(一)工资性收入仍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
2017年,镇巴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6309元,同比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仍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2017年,随着我县各类重点项目的落实开工,劳动力市场一直保持非常活跃的状态。新的项目如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及县城的学府花园、北城东岸等多幢高层为我县建筑业发展增添活力,也极大的促进了本地人员的劳动就业。与此同时,县政府针对民生问题也加大投入,实施了一系列惠民增收工程。随着我县开工项目逐步增多,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效益基本保持稳定,企业职工收入稳步提高。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7年普调工资,一次性到账半年;2017年10月公务员补发车辆补贴月人均增资550元,一次性补发27年月。企业职工工资家庭普调13%,从而促进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活跃
2017年,镇巴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546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是四项收入里增幅稍高的一项。
随着全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政府近几年对供销社、大学生创业以及个体私营业的大力扶持,小型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人数较同期明显增加,全县各镇都已开办超市,再加上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季节性消费的推波助澜,各种经营主体表现活跃,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得到快速增长,促进了家庭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三)房产投资环境持续走高,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
2017年,镇巴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02元,同比增长2.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居民在投资理财方面的收益,主要得益于房屋出租,2017年人均房屋租赁收入244元,增长高达64.6%。
(四)社会福利逐步提高,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
2017年,镇巴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825元,同比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
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连续多次的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该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庭上调6%的养老金;另外政府还加大财政投入,低保户发放分为三个档次250元/档、200元/档、140元/档,临时性价格补贴、节假日赠送生活用品、发放高龄补助、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加大困难职工救助力度等方式,稳步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使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居民得到社会救助的管道越来越多,收入稳步增长。
二、城镇居民消费特点
消费性支出方面,随着大部分商品的持续上涨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 2017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77元,同比增长8.4%,八大类支出呈现全面增长的态势。
(一)食品类消费有向绿色健康等高附加值商品靠近的趋势。
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居民食品消费开始注重食品安全、绿色环保等特性,主要体现在:居民的食品消费追求绿色、健康。无公害蔬菜、绿色食品、粗杂粮等普遍受到居民欢迎,居民餐桌讲究丰富多元、营养保健。2017年,居民人均家庭食品消费4790元,同比增长6.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4,比2016年下降1.1个百分点,居民富裕程度有明显提升。
(二)衣着服饰购买频率增加,消费追求时尚。
随着交通的便利、电子商务以及快递业务的快速发展,居民衣着消费观念以及习惯发生了明显变化,网络购物的逐步普及,使得广大居民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因为网购商品价格相对低廉,广大居民购买的次数增长。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衣着消费支出为1371元,同比增长8.5%。
(三)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居住支出稳步提高。
近年来,镇巴县房地产市场得到较快发展,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居住条件等均得到了很大改善,城镇居民家庭居住支出稳步增长。2017年人均家庭居住支出为2254元,主要是水电燃料及其他同比增长6.1%。
(四)出行方式呈现多样化,交通通信类增幅不大。
随着交通的便利,人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家庭小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和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 201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12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1%。
(五)时尚消费热度升温,其它商品与服务大幅增长。
2017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 “其它商品与服务”支出432元,同比增长14.3%。主要是化妆品、美容、健身等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也增长迅速,带动了“其它商品与服务”消费支出的迅速增长。
(六)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及教育文化类消费增长
2017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教育文化、医疗保健分别支出为: 1275元、946元、770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2.1%、7.5%、8.6%。
三、存在的问题
2017年,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1、从收入构成看,城镇居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自主创业收入比重较低。我县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占可支配总收入的60%,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等自主创业收入的比重较低。由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取决于国家增资政策和企业经济效益,居民收入过于依赖就业者的工资收入。
2、转移性支出过高,成为城镇居民的生活负担。人均转移性支出2697元,同比增长45%,其中礼金支出高达90%。如今人情债已成为我县城镇居民又一项长期的经济负担。随着居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婚丧嫁娶、盖房搬家、父母及家族中的长辈过寿、子女考大学和参军、生小孩等大操大办的现象盛行。人情礼的行情随着攀比风是逐年水涨船高,礼金从200、300是见面礼,到现在礼金少于500元,还不好意思送。人情债务链越拉越长,人情礼成了居民的人情债,已成为居民生活中严重的经济负担。
3、食品、水电燃料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过快,对城镇居民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影响较大。
四、对提升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的建议
(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鼓励创办更多的民营企业,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一是加大招商引资、投融资力度,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二是鼓励创办民营企业,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三是举办城镇居民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扶持一些家庭相对贫困的主要劳动力,在技能培训、用工等方面给予帮助,以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是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的有效经济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贫富悬殊问题。因此,继续扩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一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少居民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负担,努力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启动和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倡导勤俭文明新风尚。提倡喜事新办、白事简办、其它小事可以不办,减少“份子钱”支出,切实减轻城镇居民生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