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杜绝漏报、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防止社保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镇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生存认证工作,2024年生存认证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避免认证周期超过12个月自动停发待遇,建议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做一次生存认证。
三、生存认证方式
(一)手机APP认证
使用智能手机下载“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注册、实名认证后使用“我要认证”功能进行年度资格认证。要求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APP认证率达9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领取人员APP认证率达99%以上。
(二)其他方式认证
对于确实无法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认证的人员,由各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或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协助进行手工认证。手工认证人员要求有手持近期报纸及身份证的照片或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近期视频。各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或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员将收集资料于每周汇总审核后上报城居中心稽核科,稽核科复核后分别录入“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平台”进行年度生存认证。
四、认证结果使用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认证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通过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生存认证工作,防止和遏制多领、冒领养老金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二)要广泛动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主动、自觉参加生存认证,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要逐一告知并协助单位退休人员开展生存认证;各镇(街道)要动员组织镇村干部、帮扶干部协助开展生存认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不认真组织开展生存认证工作或弄虚作假,致使养老金被虚报冒领,由各镇(街道),村(社区)和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同时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交执纪执法机关予以处理。
(四)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冒领、多领、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6719531
业务咨询电话:671908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71908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镇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