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在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要求,我县已完成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其成果已通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现将更新和调整后的城镇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3年公布的镇巴县城镇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镇巴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2.镇巴县各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镇巴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