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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歌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 索引号:

    zbxzf00000/2025-000535
  •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14:18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重新批复民歌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镇住建字〔2025〕104号)收悉。为更好的规范停车秩序,方便周边群众停车,依据《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市价发〔2017〕5号)规定,现对该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该停车场停车收费采取分类计时,累进式加价的递增计费方式。

全天实行计时收费,2小时以内每个车位收费3元,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每天)停车最高收费不得超过10元。对于长期停放机动车的用户,由运营单位与用户签订机动车停放服务合同,按月、年计收。包月每月每个车位240元,包年每年每个车位2400元。包月包年车位数不得超过总车位数的60%。

二、下列车辆进入停车场免收停放费用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殡仪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3、进入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市价发〔2017〕5号)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并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标明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如需延期使用须重新申报。

   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