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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4-001062
  •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15:37
  • 来源:

  • 发文机构:

    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镇巴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时间:2024年度
序号 责任部门 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 权力依据 工作职责 不履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 镇巴县水利局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版)》
1.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实施监管执法,查处水利建设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未履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职责,造成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2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管理的水库大坝、江河(湖泊)堤防、闸涵、灌排泵站、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指导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