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2024年乡村振兴惠农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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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提出“2024年乡村振兴惠农惠民政策”问题。
2024年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落实的乡村振兴惠农惠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外出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在省外务工就业(含灵活就业)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补贴对象必须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中外出务工就业标注人员。新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从正式纳入监测时列入当年交通补助发放对象范围内。各镇(街道)不得以超过60周岁为由不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跨省务工就业脱贫人口自当年外出务工之日起,稳定务工达到3个月后,即可申报,申报期截至当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每年可申领一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服务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916-6712197
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原则上可享受5万元(含)以下贴息贷款,对确有能力、有需求的可追加至10万元,超出5万元部分不享受贴息,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原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对因灾因疫暂无法按时还款的可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对确有需要且有能力的受灾对象,鼓励地方政府对追加贷款后5万元以上部分给予适当贴息。
服务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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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富民贷。贷款对象: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内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借款人须符合农业银行农户贷款基本条件和惠农e贷准入条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有实际贷款需求,在本县范围内实际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并已有一定规模,且自愿提出贷款申请;
4.通过“富民贷”村级风控小组审核推荐;
5.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政策:
1.单户贷款金额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方式。采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符合条件的可为借款人办理1次贷款展期。
4.贷款利率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目前年息为3.45%)。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和发展产业,不得用于生活消费、购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贷款程序:①农户填写贷款申请表→②村级风控小组筛选初审→③镇政府审核把关→④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向农行提出推荐名单→⑤银行调查审批→⑥贷款发放→⑦业务报告→⑧贷后管理→⑨到期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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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互助资金。借款条件:必须是互助资金协会会员,且参加了互助联保小组;有生产能力和增收项目;了解并接受互助资金协会章程。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向符合上述条件的脱贫户和妇女发放借款。借款标准:互助资金借款为小额借款,原则上借款控制在1万元以内,对投入有规模、效益明显且能够有效发挥带贫作用的会员,借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为了进一步鼓励会员扩大发展生产,根据省、市要求,适当调高借款额度。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对村级协会财政资金注资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协会,单笔借款额度控制在2万元以内;财政资金注资50万元以上的协会,单笔借款额度可放宽到3万元以内,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由会员代表大会根据项目情况予以确定。占用费收取和贴息政策:按照省市文件规定,互助资金占用费率一般不高于当地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建档立卡脱贫户会员借款优先审批,并按照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补贴。借款程序: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表”→互助资金成员内部讨论并签字→理事会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审批借款申请→理事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公示借款信息→发放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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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标准:对带农增收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经营项目,200万元以内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为按照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合同签订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贷款年利率低于或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据实全额贴息;超出部分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贴息期限为巩固衔接期内,同一经营主体累计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申报条件:1.带农增收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2.只能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收购及加工业、旅游业、农家乐等生产经营项目,以及能够安置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申报程序:经营主体提交贷款申请→镇办初审+企业持申请贷款单→银行审核通过完成放款单→到期贷款归还→镇政府业务人员收集整理农户贷款贴息资料,完成初验+乡村振兴局抽验→予以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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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雨露计划。享受对象:正式注册学籍的2015年9月以后,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从纳入当年算起)。补助(贴)标准: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在校就读期间,均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按春季和秋季分两次兑付,一次1500元,由家庭户籍所在地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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