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镇巴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4-000282
  •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14:44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镇巴县财政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统计的数据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立足财政管理服务职能,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规范行业作风,践行依法行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梳理财政工作有关资料,通过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扶贫资金政策等重要信息,对我局财政工作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23年政府预算和2022年政府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1)及时性: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草案说明;(2)完整性:已公开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情况,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并对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点事项做出相应说明;(3)细化程度:政府预决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政府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

2.2023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1)及时性: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完整性:部门预决算报表和有关说明,均已按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模式公开。(3)细化程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了“款”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逐条说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动原因。

3.财政惠民政策、惠民资金和直达资金使用已按要求完成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惠民资金和直达资金公开专栏,对2023年惠民资金和直达资金政策及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按规定期限做好答复反馈。2023年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需求,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由信息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统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县政府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公开情况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促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财政财务工作具有相对专业性特点,目前,仍存在社会公众不易理解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