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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6107280000/2024-000251
  •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09:27
  • 来源:

  • 发文机构:

    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镇巴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依法公开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确保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丰富,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除法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都及时对外公开,并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在新媒体方面,我中心利用“投资镇巴”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信息282条,主要围绕镇巴县招商引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对外开放等工作动态进行推送,信息推送严格按照中省市信息公开要求,落实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的“三审”制度要求,确保推送信息内容准确。

我中心还通过陕西网、汉中日报、汉中招商、镇巴发布等媒介对外公开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各种平台,多种渠道推介发布,不断扩大镇巴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全面、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024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学习培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