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镇巴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zbxzf00000/2025-000049
  •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8日 15:40
  • 来源:

  • 发文机构:

    县政府网站
  • 内容概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财政管理服务职能,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财政政策内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信息审核和动态管理,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24年政府预算和2023年政府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1)及时性: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草案说明;(2)完整性:已公开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情况,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并对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点事项做出相应说明;(3)细化程度:政府预决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政府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

2.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1)及时性: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完整性:部门预决算报表和有关说明,均已按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3)细化程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了“款”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逐条说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动原因。

3.财政惠民政策、惠民资金和直达资金使用已按要求完成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惠民资金和直达资金公开专栏,对2024年惠民资金和直达资金政策及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股室(单位)协调配合,由信息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统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县政府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公开情况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年度考核,促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提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的研究和创新,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