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办):
经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中共镇巴县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刘军同志任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务股股长;
刘小明同志任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股长。
免去:
刘红武同志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股长职务。
中共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代章)
2016年7月27日
索引号:
610728000-/2020006083主题分类:
通知来源:
发文机构:
政府办发文字号:
镇政办字〔2016〕21号发文日期: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8日 00:00内容概述:
各股室(办):
经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中共镇巴县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刘军同志任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务股股长;
刘小明同志任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股长。
免去:
刘红武同志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股长职务。
中共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代章)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