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洋镇、杨家河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单位:
现将《镇巴县国卫复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镇巴县国卫复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畅通、安宁的宜居环境,依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按照《镇巴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验工作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社区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改善县城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治理城区 “脏、乱、差”的问题,改善县城面貌,打造交通畅通、舒适便捷、洁净安宁的生态宜居家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市容环境重点整治
1.清理主次街道(创国卫时“主次街道”有明确界定,下同)、兴隆街、农贸市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骑门经商行为;
2.清理主次街道、兴隆街、农贸市场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污物、卫生死角;
3.疏通城区所有下水道;
4.管好公厕,达到公厕内外环境整洁,水电设施完好,防蝇、排风设施完好;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协助单位:城区各包抓单位。
(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
1.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
2.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3.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4.突出抓好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县卫计局、文广旅局。
(三)交通秩序重点整治
1.主次街道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泊位线不完整、不清晰的,进行重新标画;
2.主次街道未标画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泊位线的进行规划完善;
3.主次街道全面重新规划标画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区域。
4.沿街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牵头部门:县公安交警大队,协助单位:县住建局。
(四)病媒生物防制重点
1.整治苍蝇孳生场所,如:生活垃圾箱、粪坑、畜舍、厕所、农贸市场、肉类摊点、餐厅、厨房、工地等地;
2.整治环境、清理垃圾杂物,消除鼠类栖息地,如:公园、广场绿地、河流沿岸、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住宅区等;
3.宾馆、饭店、小餐饮、居民区等加强室内环境卫生管理。检查炉灶 、橱柜、家俱、水池、管道与墙体连接处缝隙是否抹严堵平;食物是否严密保存,泔水及生活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消除蟑螂孳生场所;
4.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等重点单位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5.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商场、居民住宅区等一般单位的库房、食堂、厨房、储存室等重点场所的门帘、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防蝇设施完善;
6.城区鼠类主要栖息或侵入的场所进行灭鼠综合防制,如宾馆、饭店、小餐饮店,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库房,农贸市场,粮库、粮油门市部,垃圾收集站,下水通道和杂物堆放处等;
7.公共区域、机关院落、居民小区定期进行蚊蝇消杀。
牵头部门:县卫计局,协助单位:泾洋街道办、城区各单位。
(五)社区卫生重点整治
1.小区内环境整洁卫生,道路进行硬化、绿化、美化,建筑立面、楼顶干净整洁,无违章搭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养乱植现象,无小商小贩乱摆摊点;
2.小区内划有停车位,车辆整齐停放;
3.小区内有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固定宣传栏);
4.小区内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毒饵盒,防鼠网、板,灭蝇灯,纱门,纱窗)。
牵头部门:泾洋街道办,协助单位:城区各包抓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
(二)督查验收阶段:8月8日至8月10日进行第一轮督查;8月25日至8月31日进行验收。
(三)提升巩固阶段:9月1日以后。
五、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制定各分项整治具体方案,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整治行动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县住建局、交警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机关、单位、企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巩固国卫标语;社区、居民小区要利用宣传栏开展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健康知识的宣传,在县城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巩固国卫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验收。国卫复审迎验督查小组要按时间要求进行督查和验收,并就督查验收情况报告国卫复审迎验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整治效果不明显,影响国卫复审结果的部门、单位要实行领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