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锐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志国、冯永花
不动产坐落:镇巴县泾洋镇南关居委海壕街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划拨/集资建房
用 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库房
房屋建筑面积:122.59㎡/18.8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6-6732580
公示单位: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