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再次优化已经开始施行:
一.取消购房提取年限限制原来: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5年内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对购房时间进行限制。提取金额以房屋购买时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准且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二.放宽担保人提取公积金限制原来: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现在:有公积金担保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内超出担保责任对应的资金额度部分,在担保责任未解除前,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应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
三.扩大住房消费类提取“代际互助”适用范围原来:“代际互助”政策适用于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现在:增加适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个人住房贷款(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前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原有其他提取政策不变!业务咨询电话:0916-270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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