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在镇巴县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镇巴县财政局局长 张正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议报告镇巴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和批准。
一、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委全委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税源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多措并举抓增收,优化结构保重点,深化改革增活力,服务经济促发展,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县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956万元,占年度预算17113万元的122%,同比增长28.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166万元,占年度预算10609万元的100.6%,同口径增长12.3%;上划中省市税收收入10790万元,较上年增长4286万元,增长66%。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241629万元,占调整预算249682万元的96.8%,比上年增支50840万元,增长27%。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03万元,占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 9344万元,占预算的96.3%;教育支出47081万元,占预算的97%;科学技术支出2670万元,占预算的99.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79万元,占预算的9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091万元,占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34万元,占预算的98.6%;节能环保支出9547万元,占预算的87%;城乡社区支出21117万元,占预算的98.5%;农林水支出 50409万元,占预算的97.2%;交通运输支出2763万元,占预算的99.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17万元,占预算的7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万元,占预算的20.4%;金融支出10万元,占预算的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97万元,占预算的99.5%;住房保障支出3118万元,占预算的8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3万元,占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278万元,占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占预算的100%;其他支出562万元,占预算的100%。
3.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决算批复,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16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998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 8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8400万元),调入资金4056万元,上年结余7615万元,财政总收入为251226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执行241629万元,加上解支出842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2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43173万元,全县财政总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8053万元(其中项目结转支出8053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4.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215284万元,占调整预算223337万元的96.4%,比上年实际增支49566万元,增长3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本级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8128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决算批复,2017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5750万元,加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077万元,上年基金结转4933万元后,基金收入总计为13760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支出9908万元,加调出资金250万元,基金总支出为10158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总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3602万元。
(三)社保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全年收入5119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7926万元),上年结余30180万元,收入总计81376万元;全年支出467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4626万元。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县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152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84984.32万元、用事业单位弥补收支差额488.13万元、历年结转结余29786.85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251537.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162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908.03万元)、事业收入18722.25万元、经营收入446.84万元、其他收入14278.03万元。全年支出合计2793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26.84万元、项目支出128651.16万元、经营支出368.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9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400.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413.5万元、事业及福利基金1099.16万元。
(五)重点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上级补助资金和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全年上级共下达各类补助资金223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1998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3077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中,返还性补助10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43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46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按项目资金用途分别对应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安、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计、社会保障、农林水(含扶贫)、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和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等,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县级重点项目支出。
2.政府性债务情况。截止2017年底债务余额36360.6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3887万元(包括:一般债务27691万元、专项债务6196万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60.26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413.34万元。当年债券转贷收入8400万元,为新增一般债券, 全部用于西镇高速公路前期征地拆迁项目。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全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18.74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0.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4.47万元(运行维护费714.47万元);公务接待费304.27万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增收,财力规模大幅增长。2017年,在面临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缺口增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我县锁定目标不动摇,积极应对,强化了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税收的征管和稽查。完善了抓收入增长激励约束机制、考核机制、预算执行分析机制、税收保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抓收入,经过各征管部门和税收协管部门及镇(办)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抓好本级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积极汇报我县财政困难情况,加大对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项目申报和衔接力度,赢得了上级对我县财政的大力支持。2017年我县财力规模达到24.97亿元,其中:争取到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2亿元,较2016年净增5亿元,增长29.4%,创历史新高,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入,民生支出保障到位。一是确保财政支出及新增财力“两个80%”以上用于民生。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民生支出21.14亿元,增长30.4%,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比重为87%,其中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比重为86%。二是教育经费投入到位。教育支出4.71亿元,增长6%,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9.5%;按照教育“双高双普”达标要求,足额落实了各项政策性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足额安排教育费附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上级教育专款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两免一补”等各项助学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社保政策落实到位。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5894万元(含个人缴费4556万元),为25万人次患者累计支付15049万元;安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资金5331万元;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751人发放养老金14054万元;拨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资金170万元,补助人数1894人;安排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230万元;拨付卫生人才培养基金100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8236万元,享受人员25945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760万元,救助853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2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38人次;兑付133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7万元;为25529名高龄老人发放保健津贴1802万元;有8739名残疾人享受到生活补助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费补贴资金744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5066万元;发放13986名“农村八大员”基础养老金和工龄补贴资金578万元;及时拨付各类民政优抚资金1585万元;拨付卫生专项资金2606万元;拨付计生专项资金1189万元;拨付再就业资金1240万元,支持就业再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以及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工作。四是脱贫攻坚支持到位。通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贴息及县级产业发展资金等方式投入,全力保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县金融合作办等扶贫专项经费,建立了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58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2%,较2016年增长31.6%;整合涉农资金2.7亿元,是年初计划的2倍,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累计向4家驻县银行注入精准扶贫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449万元,为2131户困难群众、26家扶贫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投放贷款1.1亿元,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和扶贫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的问题;通过“一卡通”兑付方式,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类惠民涉农补贴资金4799万元;预算安排国开行贷款资本金1250万元,申报基础设施贷款项目253个,到账贷款资金2.16亿元,缓解了县级财政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预算安排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县金融合作办专项经费601万元,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三)全力争取,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全年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23.15亿元(含新增债券0.84亿元、基金补助0.31亿元),同口径增长23.47%,弥补了县级财政资金缺口,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困难。争取上级专项、政府性债券和统筹调剂财政存量资金6亿多元,重点加大基层、生态和建设项目领域投入:一是加大基层投入,2017年镇(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3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村级转移支付支出2802万元,较上年新增407万元,增长17%,连续两年大幅增长,确保了村级组织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生态投入,投入1350万元支持科技三项、新农村建设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投入18370万元用于汉江、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水土流失及中小河流治理、森林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环境监测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三是加大项目投入,先后投入资金14126万元支持教育“双高双普”、县中医院整体迁建、西镇高速前期征地拆迁、沿山路二期征地拆迁、苗族风情谷绿化、水果市场建设、县电影院改造、气象观测站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镇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管理暂行办法》《镇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经费定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镇巴县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办法,做到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理财,为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夯实了基础。二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2017年县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镇(办)的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实现了县、镇(办)全覆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完善;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公开及批复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三是夯实财政基础管理。2017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33项、金额2.24亿元,较上年增长117%,节约资金0.14亿元,节支率6.3%;财政投资预(概)算项目913个,送审资金15.5亿元,审定资金15.22亿元,审减0.28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8%。四是政府购买后勤服务稳步推进。结合创建“省级双高双普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将城区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安保、保洁、保育、校医以及营养餐炊勤服务等后勤岗位,通过县教育主管部门打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解决了城区8所学校创建工作中的这一难题。结合脱贫攻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在脱贫攻坚期间,为每个镇(街道办)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在全县129个贫困村每村开发2个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全县共开发258个,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力助推脱贫攻坚。五是积极消化存量债务。财政及债务单位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消化存量债务,2017年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2.14亿元。债务实际消化后,按单位申报、财政审核、上级审批的债务消化程序,核减存量债务,为政府申报新增债券腾出了空间。
(五)注重监管,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国库改革持续深化。2017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9.36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1.09亿元,财政授权支付18.27亿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共拦截违反规定的支付业务824笔、金额4198万元,其中:按照规定退回支付业务669笔、金额3208万元,解除监控并办理支付业务共155笔、金额990万元。公务卡实现县镇两级全覆盖,公务刷卡支出154万元,同比增长3%。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镇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陕西镇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扶贫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镇巴县精准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镇巴县精准扶贫农户贷款保险管理办法(试行)》《镇巴县精准扶贫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镇巴县精准扶贫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了扶贫资金管理。分别于9月和11月,从县扶贫办、县审计局抽调专人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县20个镇(办)及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扶贫专项资金开展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三是对大池等6个镇财政审计所、教师进校及县煤矿等8个行政企事业单位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四是对社保资金、保障性住房资金、彩票公益金、政法专项资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茶产业项目、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省级农业产业园提升项目、省级农业专项无性系良种茶苗繁育圃项目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等开展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收支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县财政工作将进一步强化管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狠抓地方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项目资金争跑和融资对接力度,确保全年收支目标任务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