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锋委员:
关于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整合镇巴优势资源,加快推进我县康养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1、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4〕25号)及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社会资源整合和改造,发展壮大民办养老服务业。目前,我县有民办养老机构1所,即久远养老康复中心,位于泾洋街道办泾洋村庞家坝,现有康复床位60张,住院病床20张,在职职工30余人,是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以医养结合为主的有偿养老服务机构,于2017年2月开始接收老人入住,已入住老人20余人。
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有8个,含7个敬老院和1个光福院,共有床位1120张,主要供养服务对象为农村五保及城市“三无”人员,已入住1200余人。其中,中心敬老院内设有面向社会收费的老年公寓1个,设置床位50张,收费标准为1500—3000元不等。
2、结合2017年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通知》(汉民发[2017]81号)精神,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为、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服务功效、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一站多用”的原则,推进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建立城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我县已建城区日间照料中心一个,在建三个,主要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基础的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和短期托养服务,满足他们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整合村级活动中心,已建成59个,在建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视、邻里守望等养老服务。
二、关于“注重整体长远规划,谋划好康养产业的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县已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5〕33号)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8〕26号),对养老产业发展进行了科学谋划和顶层设计,要求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产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
但康养产业不同于养老服务业,它是涵盖养老、医疗、文化、体育、旅游、医药等诸多业态的新兴的、庞大的产业集群,涉及到近百个子项目。发改、民政、老龄、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和民营经济领域,都有康养产业方面的政策或经费, 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建议成立县康养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协调力量、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全县康养产业发展。
三、关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全社会参与发展康养产业”的建议
近年来,市县文件明确规定民办养老机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在办理相关手续及民政部门设立许可时优先办理;2、在土地使用上优先保障供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3、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及数字电视价格上,按照居民生活价格标准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同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5、在资金补助上规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公益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充分发挥敬老院、光福院在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与康养服务机构实行对口支援,帮助他们培训人才、健全管理、完善制度等。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对康养机构管理人员和康养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我县康养服务业水平,促进康养服务专业化。
四、关于“推出组合套餐,提供丰富多彩的康养旅游产品”的建议
我县优良的气候、水资源和物种等自然环境都为康养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推动我县康养产业发展,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我县建设一批以健康养生为重点的度假村、康养中心等康养体验设施,支持和鼓励已建成的农家乐、旅游景区等开办面向游客的康养服务项目;二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让循环旅居养老成为我县康养产业发展的方向。充分利用我县全域旅游发展平台,大力开展宣传推介。针对全国1.2亿具有行动能力和一定经济基础的老年人,利用我县独特的天坑旅游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天然无污染的土特产等,发展循环旅居养老业,从而不断扩大我县康养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十分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的支持政府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政局 6712157
镇巴县民政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