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设置不仅解决了贫困群众就业问题,增加了收入,助推了脱贫攻坚,还改善了乡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解决了农村公共设施管护不到位的现象,乡村公益性岗位在脱贫攻坚、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在如何管、如何用、如何退方面,措施还不够具体、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部分从业人员容易产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懒惰心理,且工作任务弹性大、随意性大,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存在工作强度、工作时间不平衡等问题。二是从业技能有待提升。由于大部分农村年轻群体外出务工,加之受只能从脱贫户和三类人群当中聘任选用的局限,致使应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从业素质偏低,技能欠缺、素质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村很难选聘符合条件且能胜任的合适人选,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三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个别脱贫户和三类人群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认识有偏差,认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一项扶贫援助和政策福利,存在占着位置不干事的现象,缺乏上岗前思想动员和培训。
针对以上问题,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提以下建议:一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要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设置、绩效考核、人员选聘、责任落实、督查检查等,不断修订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要实行绩效管理,合理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干事活力;要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县、乡、村及聘用人员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共同推动工作落实。二要不断规范岗位设置。要按照因村制宜、按需设岗、按岗定人、按人定责、人岗相适的原则,规范有序设置公益性岗位,确保事有人干、人有事干。岗位设置上优先向乡村保洁、道路维护等重点管护领域倾斜,做到科学调配、合理设置,切实有效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三要不断加强考核管理。在基本劳动量的设定上,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对每个岗位根据补贴报酬设定明确的、可量化的基本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长,确保聘用人员既不能负担过重,也不能无事可干白领钱,做到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合理匹配。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时出工上岗的聘用人员,坚决取消上岗资格。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告知书》和上岗前思想动员和培训等方式,让聘用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类别和工作职责。四要不断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效能得到最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