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房屋灭失,经权利人申请,现公告注销镇房字第0150号《房屋所有权证》,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镇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