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汉中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要求,结合《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统计的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镇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立足财政管理服务职能,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主题,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规范行业作风,践行依法行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梳理财政工作有关资料,通过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扶贫资金政策等重要信息,对我局财政工作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
(一)组织管理情况
1.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从信息起草、审核、信息发布到事后监督,建立完备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章立制,加强对财政工作重点领域如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严格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批和办理流程,严格按时限进行申请登记、答复登记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回复公开申请工作。
3.拓宽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对财政政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待进行公开宣传,通过网站、报栏、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影响力。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
1.2019年政府预算和2018年政府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1)及时性: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草案说明;(2)完整性:已公开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情况,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并对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点事项做出相应说明;(3)细化程度:政府预决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政府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
2.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1)及时性: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完整性:部门预决算报表和有关说明,均已按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3)细化程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了“款”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逐条说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动原因。
3.财政扶贫政策及扶贫资金使用已按要求完成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扶贫资金公开专栏,对2019年扶贫资金政策及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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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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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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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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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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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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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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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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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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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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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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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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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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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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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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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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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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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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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获得了一定成绩,但因财政业务工作性强,需要财政财务专业知识技能素养,目前,仍存在社会公众知悉及认知不高、公开内容有待完善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